各县(市、区)、开发区“双减”办、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持续做好“双减”工作,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宁市2023年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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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南宁市公安局
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1月14日
南宁市2023年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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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规范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遏制涉校外培训违法犯罪现象,提升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校外培训机构场地、设施、消防、人员等方面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培训意识和规范服务水平,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二、实施时间
2023年11-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培训安全管理,守好安全生产防护线。各县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制定的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及国家住建、环保、卫生等有关要求,全方位排查隐患,整改问题。重点检查培训场地条件是否合规,是否配备相应的安防监控设备并有与管理部门实时联网的接口,是否有醒目的安全指示标识等;机构设施设备是否质量达标,是否定期消毒、维护,是否存在损毁、松动、垮塌等问题;对有一定危险性的培训,机构是否设有专业人员保护、专业器材防护、专业教学规范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是否配备常规医疗急救物品,是否购买场所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县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机构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要求,对培训场所消防安全设置、火灾危险源管理、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等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提升本质安全。消防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抽查,对培训机构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把好人员安全关。各县级校外培训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从业人员资质核查,在全国校外教育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上加快完善全体人员基本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查询人员是否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以及制黄贩黄、卖淫嫖娼、聚众斗殴、吸贩毒等违法犯罪记录,是否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对发现不合规从业人员依法予以清退;对培训机构未履行全员查询义务,或对发现问题未依法依规处理的,要对相关机构及工作人员予以追责。
(四)严厉打击性侵等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持续推进打击性侵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涉校外培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未成年学生实施的各类性侵违法犯罪活动。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线上巡查,强化线索发现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转交公安机关核查处置,坚持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
(五)加强安全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校外培训安全教育指导和宣传工作,通过现场指导演示、发布安全提醒、推送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提升培训机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学生和家长自我保护、应急避险的意识及能力。对于一些具有危险性或专业要求较高的体育类、舞蹈类、户外类培训项目,要科学引导学生和家长根据自身年龄和身体情况,理性看待培训,选择合规机构,加强风险意识,避免培训伤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履职尽责;要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把握工作进度,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压茬推进“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对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适时开展“回头看”“反复查”。请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和市体育局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通知下级部门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开展排查检查,督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守好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好学生家长合法权益。
市“双减”办将于11月底组织开展市级抽查,抽取县(市、区)比例不低于1/2,机构数不低于机构总数的10%。自治区“双减”办将于12月初进行抽查。
(二)明确部门分工,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教育部门要加强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协调科技、文旅、体育等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共同督促培训机构加强安全管理;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协助做好犯罪记录查询等工作;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部门密切配合,凝聚合力推动形成校外培训平安健康环境,共同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安全。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及时提炼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做法,不断健全校外培训执法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部门总牵头,科技、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形成群防群治的监督机制。
(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1.请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于11月10日前将市级专项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反馈表(附件1)报市教育局监管科邮箱: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确定1名专项行动工作联系人,于11月10日前将迎检工作联络员回执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监管科邮箱。
2.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于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及现场联合执法图片等工作台账和2个典型案例(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分别报送至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邮箱。
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市教育局监管科苏征,5500803,nnsjyjmgk@126.com;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赖作舟,5813504,12307520@qq.com;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庞家学、徐爱婷,2751903,28313283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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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市级专项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反馈表
??????2.迎检工作联络员回执表
3.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