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市教育局管理的事业办、民办学校,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所辖各级各类学校:
经研究决定,现将《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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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 ???????????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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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政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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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宁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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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公布)
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
选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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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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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虎扑篮球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虎扑篮球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厅发〔2022〕3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的培养和管理,促进我市名师队伍梯队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全市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根据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期分批在全市管辖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下同)、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师中选拔不同层次的教育教学人才。
(一)教学骨干:具有扎实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成绩较为突出,在学校及县区起示范带头作用。
(二)学科带头人:具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一定的学科影响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南宁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领域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教坛明星:具有深厚的专业素养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在自治区乃至全国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领域有一定影响。
第三条?选拔对象
全市管辖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以及基础教育教科研、电教等部门在职教师,重点对象为在教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
第四条?选拔时间
根据自治区和南宁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每个“五年计划”内分两次进行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
第五条?选拔指标
在每个“五年计划”内,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总指标分别约占全市专任教师人数的千分之一、百分之一和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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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选拔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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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选拔条件
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参评教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良好,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工作积极性,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各层次人才的选拔条件如下:
(一)教学骨干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具备中级教师以上职称。
2.遵循教育规律,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有效的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效果好,曾荣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综合荣誉。
3.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
(1)城镇学校教师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公开课;近5年,至少在学区(学片)以上上公开课1次;40岁以下的教师在学区(学片)以上的课堂教学竞赛、教师技能比赛活动中获得过奖励。
(2)农村学校教师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公开课;近5年,至少在乡镇或学区(学片)以上上公开课1次;40岁以下教师在乡镇或学区(学片)以上课堂教学竞赛、教师技能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4.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课程改革实验。
(1)城镇学校教师曾参与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市级以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奖;有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市级以上教育、政法、民政、人社、卫健、体育等行政管理部门或教育研究部门、教育学会评奖中获奖,或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2)农村学校教师曾参与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市级以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奖;有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研究部门或相当部门、教育学会或相当学会评奖中获奖,或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5.具有指导其他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并具体指导本校或外校的青年教师,取得明显效果,所指导的教师至少有1位在校级以上课堂教学或教学技能评比中获得奖励或上公开课。
6.凡取得下列综合荣誉之一者,可破格列为推荐对象:地市级以上“我最喜爱的老师”、“广西北部湾银行OK园丁奖”获得者、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地市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地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地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地市技术能手等相应级别的荣誉。
(二)学科带头人
1.已获评南宁市教学骨干,且具备相应的职称:具备高级教师职称或具备中级教师职称满8年以上。
2.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或班主任工作有突出贡献,效果显著。
(1)城镇学校教师获评南宁市教学骨干以来,在市级以上教育、政法、民政、人社、卫健、体育等行政管理部门或教育研究部门举办的,或由上述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举办的培训、教研活动中上公开课1次以上或做专题讲座2次以上;40岁以下的教师在课堂教学竞赛、教师技能比赛、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市级二等以上奖励,或培养学生在经国家、省级教育、政法、民政、人社、卫健、体育等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以上奖励或同等级的体育比赛名次。
(2)农村学校教师获评南宁市教学骨干以来,在县(区)级以上教育、政法、民政、人社、卫健、体育等行政管理部门或教育研究部门举办的,或由上述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举办的培训、教研活动中上公开课1次以上或做专题讲座2次以上。40岁以下的教师在课堂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得过县(区)级二等以上奖励,或培养学生在经国家、省级教育、政法、民政、人社、卫健、体育等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以上奖励或同等级的体育比赛名次。
3.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在学科教师中教科研成果较突出。
(1)城镇学校教师获评南宁市教学骨干以来,参与过县(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成果已通过鉴定(教研员主持过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获得结题),或参与完成的教学成果在市级以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奖(教研员主持的教学成果在市级以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奖);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有关、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
(2)农村学校教师获评南宁市教学骨干以来,参与过县(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成果已通过鉴定,或在市级以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奖;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有关、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有2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政法、民政、人社、卫健、体育等行政管理部门或教育研究部门、教育学会评奖中获奖。
4.具有较强培养中青年教师的能力。负责培养的中青年教师进步快,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至少有1位教师成为南宁市教学骨干,或在县(区)级以上课堂教学或教学技能评比中获得奖励。
5.凡取得下列综合荣誉之一者,可破格列为推荐对象:广西教学名师、自治区模范教师、自治区特级教师、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优秀班主任、广西技术能手、广西技能大奖、地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相应级别荣誉。
(三)教坛明星
1.已获评南宁市学科带头人,具备副高级教师以上职称。
2.在职业道德、教育思想观念、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教科研能力等方面在全市教师中具有突出表现并得到公认。
(1)教学成绩、教育效果、科研成果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在全区有较高知名度,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获评南宁市学科带头人以来,主持过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获结题(教研员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获结题),或参与完成的教学成果在省级以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奖(教研员主持的教学成果在省级以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比中获奖);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有较高水平的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政法、民政、人社、卫健、体育等行政管理部门或教育研究部门举办的,或由上述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举办的培训、教研活动中上公开课1次以上或做专题讲座3次以上。
(2)培养中青年教师成绩突出。负责培养的中青年教师进步快,教学成绩突出,至少有1位成为南宁市学科带头人或县(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在市级以上课堂教学或教学技能评比中获得奖励。
3.曾获得地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八桂名师、自治区优秀专家、广西教学名师、自治区模范教师、自治区特级教师、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优秀班主任、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广西技术能手、广西技能大奖等综合荣誉其中之一者。
4.凡取得下列综合荣誉之一者,可破格列为推荐对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等相应级别荣誉。
第七条?选拔机构
(一)成立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政法委、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体育局各1名分管领导、各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市级做法,成立相应的选拔机构。
(二)由领导小组推荐成立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特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11人组成,其中市教育系统7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推荐评委4人,专家评审委员会设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1人。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本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学校教师申报南宁市教学骨干的选拔工作。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办公室组织选拔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和市属各部门所属学校教师申报的教学骨干,并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的教学骨干进行复核。
第八条?选拔程序
(一)基层推荐。选拔工作应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可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主管部门申报。
(二)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申报材料报送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办公室。其中,市属各部门所属学校上报主管部门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学校以县(市、区)、开发区为单位,由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统一报送。
(三)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选拔程序
1.学科专家评审组初评
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办公室组织成立学科专家评审组对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提出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及备选名单,报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
2.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
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学科专家评审组提出的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候选人进行审核,候选人应获得超过评审委员会评委总人数三分之二的同意票方可视为通过。
3.领导小组终审
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领导小组对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进行终审,按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教学骨干选拔程序
1.市属各部门所属学校教师申报教学骨干的选拔工作由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办公室参照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选拔程序组织学科专家评审组初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并根据规定的名额提出候选人及备选名单,由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领导小组进行终审。
2.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学校教师申报南宁市教学骨干的选拔工作由各县(市、区)、开发区选拔办公室参照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选拔程序组织学科专家评审组初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并根据规定的名额提出候选人及备选名单,由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领导小组进行终审。
(五)选拔领导小组公示候选人名单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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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管理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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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的管理、指导与培训。
第十条?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实行分级管理,教坛明星由市教育局负责管理评价,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相应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负责管理评价。如调出南宁市或退休,不再列入管理范围。
第十一条?各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的先进事迹,提高他们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促进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不断提升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水平,在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果。
(二)督促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制订个人专业发展和作用发挥的目标、计划和具体措施。鼓励他们积极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并取得明显效果。
(三)为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十二条??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应加强自我要求,不断提升个人专业素养,在师德、示范引领、课题研究、教师培养、成果辐射等各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按要求参加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见《南宁市教育局虎扑篮球印发南宁市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伍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人〔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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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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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条件中的部分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级)。
(二)教育、政法、人社、民政、卫健、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包含国家、自治区、地市及县(区)各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三)“教育研究部门”是指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自治区级教育研究院、电教馆、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东盟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技工教育研究室,地市级教科所、现代教育中心、教师培训中心以及县区级教研室、教师培训中心。
(四)“教育学会”是指中国教育学会、省级教育学会、地市级教育学会及其学科专业委员会。各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与教育学会等同。
(五)论文是指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完成的与本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是指各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性刊物(“ISSN”或“CN”刊物)。论文发表佐证材料应包括:1.论文所发表的杂志在新闻出版总署中的登记截图;2.杂志封面、目录页、论文正文、杂志封底的扫描件或照片;3.论文收录在知网或万方、维普网站的截图材料。
(六)“公开课”是指本学科组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相关人员参加的研究课、示范课。承担公开课要求列明具体时间、内容(需提供活动组织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七)指导青年教师要求有确定的培养对象、目标和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需提交相关指导证书或学校证明材料)。
(八)“破格推荐”是指达到破格条件,且政治思想合格,无违法违纪情况,可破格推荐。
(九)其他地市引进人才可按选拔条件直接申报南宁市教学骨干,申报人数计入推荐单位的推荐名额。如已在其他地市获得与南宁市教学骨干、南宁市学科带头人相当层次的荣誉,可相应往上一级申报南宁市学科带头人、南宁市教坛明星。申报须提交从教以来相关业绩的佐证材料,经审核已具备南宁市教学骨干、南宁市学科带头人相当层次的荣誉后,以获得该荣誉后的相关业绩材料参加本次申报层次评审。其他地市引进人才申报南宁市学科带头人、南宁市教坛明星不占基层推荐单位的推荐名额。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选拔领导小组批准后,撤销其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学术荣誉:
(一)在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
(三)丧失或被撤销教师资格证的;
(四)存在不良个人信用信息的;
(五)未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职责的;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撤销的。
第十五条?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是一种学术荣誉,由市教育局、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联合颁发证书,所在单位纳入绩效考核与奖励范畴。
第十六条?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由其所在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有效期5年,自2024年8月14日起实施。
《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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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