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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扑篮球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非学历类)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17:18      来源:良庆区教育局   作者:良庆区教育局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虎扑篮球印发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一批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具体方案的通知》(桂教国交〔2020〕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区教育对外开放,切实做好委托审批工作,现将我局制定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非学历类)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大家,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7日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非学历类)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自治区教育厅虎扑篮球印发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一批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具体方案的通知》(桂教国交[2020]5号),加快推进“支持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试点任务落地,规范外商独资经营性教育机构(非学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国务院虎扑篮球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南宁自贸片区实际,制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非学历类)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审批设立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范围内,开展经营性校外培训教育的外商独资培训机构(非学历类)。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设立外商独资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原则上实行告知承诺制,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具备办学条件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申请人在办理外商独资培训机构时,若承诺将在规定期限内具备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内部管理体制、资产来源、资金数额、机构负责人、师资和管理人员、教学场所和设备、消防安全等条件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经形式审查后作出审批决定。


(三)申请材料


1.申请筹设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外商独资办学者、办学机构的名称、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管理使用等;


(3)外商独资人员办学申请;?


(4)举办者的信息材料:①身份证明②任职资质证明:学历证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和翻译件复印件各1份);


(5)提交培训机构办学注册资金20万元的有效证明(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法银行出具的验资证明);


(6)拟办学校的用地计划、地址及提供办学用地的协议或证明材料(租赁合同、房产证);


2.申请设立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筹设批准书(一份);


(2)筹设情况报告(一份);


(3)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登记簿;


(4)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一份);


(5)外商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6)行政负责人(校长)的任职文件(含聘用协议)、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教育管理工作经历证明(一份) 、聘用协议(一人一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籍人员提供)(外籍人员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和翻译件复印件各1份);


(7)拟聘用的管理人员名单(含财务人员)、所任岗位、身份证明、任教资质证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籍人员提供)、教育管理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协议)(外籍人员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和翻译件复印件各1份);


?(8)拟聘用的专职教师名单和任教内容、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任教资质证明、《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籍人员提供)、简历和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协议)(外籍人员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和翻译件复印件各1份);


(9)场地证明材料(一份):拟设立培训机构对住所享有合法使用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包括:产权证明、与房屋产权人或授权使用人签署的《租赁协议》、符合教学用的消防安全证明(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10)培训设施设备清册及相应证明材料(一份);


(11)外商独资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范围(培训科目)、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一份);


(12)各项管理制度:培训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教师选聘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各一份)。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由申请人向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办公中心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二)告知。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告知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承诺事项、违诺惩戒措施、审批服务部门职责、申诉渠道等内容。


(三)承诺。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签署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书经良庆区教育局和申请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和申请人各保存一份。


(四)审批。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办公中心收到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及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由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进行实地核查,在受理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同意的,作出批准办学的许可决定;不同意的,书面告知理由。经审批决定批准设立的,申请人应当依法到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三、后续监管及申诉渠道


市场监管、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依据行业管理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外商独资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在后续审批中,在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根据信用承诺的约定进行惩戒,或提请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同时,该申请人将不再适用包括审批告知承诺制在内的各类审批便利政策。


申请人可通过0771-4505486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提出本事项的咨询,也可向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1879)或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0771—4507682)投诉举报。


四、执行日期


本《方案》(试行)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到2022年10月止。本方案具体应用问题由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登记簿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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