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广西南宁技师学院,市卫生学校,市体育运动学校,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市培智学校,各区直驻邕普通高中,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虎扑篮球开展2023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3〕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精神,确保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广大师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感恩、励志”的资助育人教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订了《2023年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暨“诚信感恩教育月”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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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2023年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
暨“诚信感恩教育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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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广大师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感恩、励志”的资助育人教育,决定开展2023年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暨“诚信感恩教育月”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青春筑梦新时代 资助伴我向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0日—6月10日。
三、活动范围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四、活动形式
(一)印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简介。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提供《致毕业班家长的一封信》,并免费发放给全市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班学生,确保人手一份。
(二)发放《求学·2023年南宁市中考生助学助考手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共同策划、购买《求学·2023年南宁市中考生助学助考手册》,免费发放给参加中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发放《求学·2023年南宁市高考生助学助考手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共同策划、购买《求学·2023年南宁市高考生助学助考手册》,免费发放给高中、中职学校参加高考的学生和毕业班班主任。
(四)张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以及诚信知识海报。自治区教育厅发放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自行印制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市信用办发放诚信知识海报。各学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长期设立固定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并张贴资助及诚信宣传海报,便于学生随时查阅了解。
(五)开展“服务惠民”教育助学宣传活动。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提供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有关资助项目宣传海报电子版,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印制并张贴到辖区内每一个村(居)委会。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同时应印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提供给辖区内各村级服务中心,发放给有教育助学需求的群众。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开展进村入户、家访等政策宣传活动。
(六)组织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政策宣讲。各学校应开展针对初三、高三毕业生资助政策宣讲活动,为毕业生在离校前上好一节“资助课”“诚信课”,讲解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和诚信政策,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后顾之忧。
(七)开展资助、诚信主题征文活动。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青春筑梦新时代 资助伴我向未来”的征文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开展“我为资助代言”系列活动。在全市部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国家奖学金典型人物优秀事迹巡回报告会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成效宣传。今年是广西开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十五周年,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在5—8月期间自行设计和制作2—3块宣传展板在办理贷款场所进行集中展示,生动美观展示本地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举措、成效和亮点或贷款学生励志典型人物事迹等。
(十)配合开展“雨露计划”的宣传活动。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各县区、各学校配合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开展雨露计划“三个一”专项宣传活动,即“一是各级中学(含中职学校)面向脱贫家庭(含2014、2015年退出户)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召开一场雨露计划政策宣讲会;二是各级中学(含中职学校)给每一位脱贫家庭(含2014、2015年退出户)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发放一张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宣传单,让贫困学生了解补助内容、补助时间和流程,提高防骗意识;三是各级中学(含中职学校)张贴一张“雨露计划”政策宣传版报,从源头上开展宣传。”专项宣传活动中涉及的“雨露计划”宣传材料由各级乡村振兴部门提供,各学校负责发放和张贴。
(十一)推广和应用“南宁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为扩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影响力,传播我市学生资助动态,传递育人正能量,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于2022年5月上线“南宁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各学校积极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资助动态、资助成效、资助育人事迹、典型经验等资助主题的宣传素材,并积极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师生及家长关注“南宁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巩固壮大“南宁学生资助”宣传阵地,提升“南宁学生资助”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引导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资助育人活动。结合学生年龄特征并紧紧围绕“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主题开展资助育人教育活动,如开展低年级受助学生以“感恩祖国、感恩父母、诚实守信”为主题的手工作品、绘画等活动,鼓励和帮助高年级的受助学生广泛参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和勤工助学等活动。学生资助育人工作要创新思路、丰富形式,以系列活动为育人载体,让学生在切身体验中受到教育,不断提升资助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除上述活动外,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络、板报、墙报、专题报告、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暨“诚信感恩教育月”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征文比赛,并及时收集、整理典型材料,报送工作亮点和信息,总结工作经验。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暨“诚信感恩教育月”活动是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加强诚信感恩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及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学生资助政策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各学校要在校内长期设立固定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便于学生随时查阅了解,特别要对“学生资助有什么、该找谁、怎么办”等问题提供身边便捷服务;在受奖助学生当中大力开展爱党爱国教育宣传活动,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提供资助政策内容和受奖助学生成长成才材料,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和专版等方式,将学生资助政策和优秀受奖助学生的感人事迹传播到千家万户。
(三)重视人文关怀,确保资助育人落到实处
各学校要利用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有利时机,推动学校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为受奖助学生搭建培根铸魂、启智增慧、成长成才平台,将思想引领、人文关怀、情感共鸣融入资助育人全过程,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要常态化做好防范电信诈骗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骗意识。
(四)具体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一是确保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全面了解国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各项学生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内容。二是把学生资助政策前移一个学段进行宣传,印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适当增加当地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分别免费发放给所有初中和普通高中的毕业班学生。三是将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发到所属学校,并督促其按要求及时张贴。四是设立资助政策热线电话,为学生答疑解惑,搭建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互动平台。五是组织所属学校开展好资助主题征文比赛。
幼儿园:认真做好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张贴工作,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一是分学段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发放《致初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二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固定宣传栏,以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普通高中:一是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发放《致高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征文比赛。三是大力宣传高中免学杂费、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四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发动师生以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中等职业学校:一是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征文比赛。三是大力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四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固定宣传栏,以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六、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一)活动期间,各单位在政策宣传、资助育人等方面的工作亮点或者需要新闻媒体宣传的活动,可提前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宣传。
(二)请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学校于2023年6月12日前将本地区、本学校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暨“诚信感恩教育月”活动情况(包括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2-3张,图片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勿插入word文档,文件名以图片内容简要命名)统一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nnzzzw@126.com。
????联系人:盛金、沈方丽,联系电话:5775286,261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