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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02 17:50      来源:南宁市学生资助办   作者:南宁市学生资助办

项目名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项目单位: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主管部门:南宁市教育局

评价人员:盛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虎扑篮球印发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0〕226号的要求,对具有南宁市普通高中学生全日制学生学籍,在自治区举办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全部纳入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在南宁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均可申请资助。城市普通高中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5%,资助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国家助学金1000元/人.年。用于生活补助。按学期统一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8:2的比例分担,其中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2.项目实施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制定了《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10〕226号)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南宁市直属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高中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1)经费来源:2018年高中助学金经费共1798.52万元,其中:2017年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结余资金150.565万元,2018年上级转移支付(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2018年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预算资金360万元。

(2)使用情况:2018年,我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共发放高中助学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资助标准按两档执行,一档为1750元/人.学期;二为500元/人.学期

(3)结余情况:2018年共结余513.72万元。造成结余的原因:一是中央转移支付和市级配套资金多于实际符合资助条件需要支出的资金;二是今年秋季学期,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直属约180多万元的“中央彩票公益金高中滋惠计划”项目资金,因该项目资助标准高于二档国家助学金并且要求不得与高中助学金重复享受,所以有部分学生选择了“中央彩票公益金高中滋惠计划”的资助,也造成了高中助学金项目资金的结余。2018年度的高中助学金结余资金我办已及时上报市财政局,并申请在年末时收回国库,不再结转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同意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经费360万元,以及上级转移支付的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结果导向与过程控制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内在要求,本次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资金预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一是总目标实现程度。原则要求是: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二是评价年度阶段性目标实现程度。具体要求是:对2018年度预算安排的南宁市高中国家助学金经费,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不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

上述预定目标体现资金绩效结果,但需以具体指标来衡量。作为资金的过程控制,本次评价的主要依据《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10〕226号)来制定,该文件对资金使用范围、流程等都有具体规定。根据上述文件,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项目专项资金投入的申报、审批、下达环节以及后期对项目进度的跟踪管理情况的评估,对该项目的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果的绩效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类管理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资助贫困家庭高中生数量

5700

产出质量

所评选出的对象均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评核

100%

产出时效

发放资助款按计划按期完成

100%

产出成本

成本控制有效性

实际支出不超出预算金额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

有效缓解贫困家庭高中生的家庭压力

较为有效

社会效益

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其在学习、个人发展方面的动力

有所增强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资助学生满意率

85%

3.绩效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但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根据取值基础不同,又分为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三种类型。

(1)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理论上这些标准可以作为衡量和评判的基准,但在具体操作上,由于各标准的技术方法、统计口径、适用范围各不相同,而且只采用单一标准容易造成评价结果偏向主观,因此应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对象的不同来确定适当的评价标准。

4.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证据收集方法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中,信息资料收集、分析与处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政策法规类、项目类、绩效类和其他资料。我们取得证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主要采取如下途径:

1.由项目执行单位提供;

2.评价小组直接收集:

①现场收集。采用面谈访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实地查勘等方式,收集相关需要的资料。

②查阅收集。评价人员通过公开公布的各类社会、经济、政策、法规等资料中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

③分析取得。评价人员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通过分析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如数据分析、案卷研究、案例研究等途径。信息资料收集完以后,并非都能直接用于分析评价,要根据相关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原则进行审核,剔除掉无效证据,将真实的关键信息形成项目基础数据。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次财政资金绩效主要有以下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工作:

(1)分析本项目相关文件、政策依据,明确本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及标准;

(2)收集整理各学校项目申报材料,对各个分项目计划情况有大致了解,确定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3)根据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及工作计划。

2.评价实施阶段

(1)评价人员到各个项目单位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评价项目单位的项目进度、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收集相关制度等管理资料,并进行审查,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对各项具体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

3.评价报告撰写和提交阶段

(1)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定量分析,以及现场调查、听取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的定性评价。评价人员综合对整体项目进行评价分析,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2)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评价分析结果,按照评价规范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3)初步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修改,撰写总体项目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一是部分受助对象有的因未能及时办理资助卡,有的已毕业或外出实习,影响了对学生的满意度调查的有效性;

二是高中助学金实行分等次资助,一等助学金每年3500元,主要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等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学生,二等助学金每年1000元,主要用于资助城乡低收入、因突发事件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一般困难家庭学生。由于高中助学金实行了分档资助,且一档资助金额是二档的3.5倍,而享受二档助学金的学生人数是一档的将近2倍,在进行满意度评价时,如果学生对资助政策不够了解,一定程度上会对满意度调查结果造成影响。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同意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经费360万元,以及上级转移支付的中央资金1287.955万元,用于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5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该项目投入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过程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学校依据《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10〕226号)和《南宁市学生资助对象精准评估认定工作方案》(南教办〔2016〕23号)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资助工作人员,制定了本校的高中助学金管理办法,对高中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管理等流程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2)严格执行制度,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各学校在高中助学金的申请、评议、公示、发放、归档等环节,能够按照高中助学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申请。各学校收集申请资助的学生所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认定,结合市学生资助办下达的资助指标,经班级/年级对申请学生进行精准评估认定,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拟受助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公示和确认。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学校将拟给予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给予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通过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报至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

资金发放每学期结束前,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通过代理银行一次性将补助款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内,并及时和银行对接了解发放动态;

材料归档。各学校落实专职人员负责资助工作,按时上报、收集、整理、归档资助材料;

检查整改。南宁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各学校在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3.产出

(1)“产出数量—资助贫困家庭高中生数量”,指标值:资助学生人数≥5700人。

2018年市直属学校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款,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共发放补助资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完成年度指标值。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产出质量—获资助的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率”,指标值均要求达到100%。

各学校在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受助学生均符合资助条件。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3)“产出时效—资助任务按计划按时完成率”,指标值100% 。

2018年南宁市高中助学金已在学期结束前将资助款按标准发放到申请资助的困难学生手中。但仍有个别学生因年龄、办卡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到银行卡,造成发放时间相对延迟。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9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产出成本—成本控制有效性”,指标值为:实际支出不超出预算金额。

2018年我市直属学校的高中助学金已按照按规定标准(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学期175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学期500元)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存在未按标准发放的现象。实际支出的助学金没有超出预算。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2018年度市直属学校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14165人次,其中受助学生当中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3180人次。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比较有效的缓解了贫困家庭高中生的经济压力,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有效的发挥了学生资助的帮贫助困功能,并对培养青少年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其在学习、个人发展方面的动力方面得到了有效的增强。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受资助学生满意度≥85% 。根据我办发放的学生资助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受助学生对资助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3.63% 。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绩效目标为:2018年投入360万元对对在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通过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让虎扑篮球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2018年度,已发放补助资金1284.8万元,资助学生14165人次。其中市本级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已超过应配套资金数额。项目未发现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年度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评价人员得出本次绩效指标评分为:

项目投入10分;项目过程20分;项目产出29分;项目效果30分。合计绩效评价得分:99分。

2.主要结论

经过资料收集、现场抽查、座谈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 2018年我市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符合《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10〕226号)的要求,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投入依据及投入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并建立了相关实施方案,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机制,在激励我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有效缓解贫困家庭高中生的经济压力,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有效的发挥了学生资助的帮贫助困功能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上述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年度绩效评价自评结论为:优秀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办积极探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从“指标分配”、“识别手段”、“监管机制”、“资助力度”、“发放管理”、“宣传方式”等六个方面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是在“指标分配”上更加精准。在分配资助指标时,改变了过去以学生人数和固定资助比例为主要决策依据的分配模式,调整为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分布情况、在校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在校生人数占在校生总人数情况、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各学校办学效益以及各单位在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完成情况等因素作为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制定合理的资助资金指标分配方案,分配方式由“粗放管理”、“平均主义”和“轮流坐庄”的局面,转向“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

二是在“识别手段”上更加精准。为精准实施学生学业帮扶计划,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程帮扶、全程资助的要求,针对目前资助对象难以识别现状, 2016年3月,南宁市学生资助办在多次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精准评估认定工作方案》从认定原则、认定范围、认定方法、认定机构、认定程序等五个方面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标准,明确定位精准评估认定范围,根据学生所得评估数值高低给予相应资助,分出层次、拉开档次,进一步提升精准资助水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三是在“监管机制”上更加精准。坚持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财务审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专项检查等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

四是在“资助力度”上更加精准。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市级配套资金,如2018年上级下达给我市直属的高中助学金为1287.955万元,按中央与地方8:2的比例,市本级财政应配套257.591万元,预算批复实际安排高中助学金(市级配套)资金为360万元,超过上级要求的配套资金比例,确保在我市直属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都能享受资助,让贫困学生安心就学。

五是在“发放管理”上更加精准。对发放到人的助学金和生活补助费大力推行“集中统发模式”,通过充分借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成功经验,依托银行系统发达的储蓄网络,在财政资助经费预算下达市级财政、教育部门后,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指定代理银行集中统一发放,直接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以减少资金周转的环节、提高资金发放效率和防控资金安全风险,确保助学金精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六是在“宣传方式”上更加精准。有针对性加强政策宣传。在春季学期,重点瞄准初三、高三毕业班学生进行全员覆盖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下一个学段的资助政策,共印制《给初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和《给高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13.3万份,印制《求学?助学助考手册》5.1万册给所有参加高考的学生。在秋季学期,重点瞄准新入学的初一、高一学生进行全员覆盖宣传,共印发12万份《南宁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折页》,让学生全面了解所在学段的资助政策。此外,还通过在校园内、村委社区中张贴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充分利用“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南宁日报--南宁教育专刊》等媒介加强学生资助政策、成果的宣传,扩大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增强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主要问题与困难

在推行集中统发时,有部分孤儿、超生子女以及16岁以下的困难学生因无身份证或户籍证件等,无法办理银行卡或存折,影响发放工作,有的甚至因此原因无法享受资助。

六、政策及工作建议

建议上级部门对资助卡办卡及发放管理的规定进行修订。一是出台针对无法提供办卡资料的孤儿、超生以及16岁以下的困难学生等特殊身份人群办理银行卡或存折的便民措施(如能否凭民政部门或孤儿代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办理银行卡或存折),以便这部分特殊人群能够切实享受到国家的资助政策。二是进一步精简资助卡的办卡手续和所需资料,扩大资助卡发卡代理银行,切实解决资助卡办卡难等突出问题,以提高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进度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 Email:2804643@163.com 电话:0771-2804643 邮编:虎扑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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