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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生生活费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02 17:45      来源:南宁市学生资助办   作者:南宁市学生资助办

项目名称: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生生活费补助

项目单位: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主管部门:南宁市教育局

评价人员:江荣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虎扑篮球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虎扑篮球贯彻〈国务院虎扑篮球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43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虎扑篮球印发南宁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4〕110号)的精神,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在我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2.项目实施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南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制定了《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南教办〔2016〕83号)。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按时按质完成了2018年度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学生生活费补助(以下简称“南宁市师范生生活费补助”)的发放工作。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18南宁市师范生生活费补助经费由市本级财政全额承担,共安排预算资金645万元,补助标准为:补助标准为15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2018年,我市共有7989人次(5917)中职师范类学生获得南宁市师范生生活费补助,共发放补助资金599.175万元,结余45.8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投入645万元对南宁市中职学校师范类专业约4300名学生给予150元/人.月的补助。通过资助政策向中职教育倾斜的制度,改善我市中职学校招生和育人环境,促进职业教育特别是师范类专业的良性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结果导向与过程控制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内在要求,本次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资金预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一是总目标实现程度。原则要求是:对南宁市中职学校师范类专业约4300名学生给予150元/人.月的补助二是评价年度阶段性目标实现程度。具体要求是:对2018年度预算安排的南宁市师范生生活费补助经费,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不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

上述预定目标体现资金绩效结果,但需以具体指标来衡量。作为资金的过程控制,本次评价的主要依据《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南教办〔2016〕83号)来制定,该文件对资金使用范围、流程等都有具体规定。根据上述文件,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项目专项资金投入的申报、审批、下达环节以及后期对项目进度的跟踪管理情况的评估,对该项目的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果的绩效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类管理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每项二级指标均必填。)

产出数量

资助就读南宁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数量

≥4300名

产出质量

资助发放流程严格执行

100%

产出质量

获资助的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率

100%

产出时效

发放资助款按计划按期完成

100%

产出成本

成本控制有效性

100%按标准发放资助款

效果指标(至少选择其中一种填写。)

社会效益

提升职中生的生活质量

有所提升

社会效益

提升社会大众对职校的认识,促进虎扑篮球青少年放心选择职校发展

有所提升

可持续影响

促进职业教育良性发展

有所促进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资助的学生满意率

≥90%

3.绩效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但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根据取值基础不同,又分为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三种类型。

(1)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理论上这些标准可以作为衡量和评判的基准,但在具体操作上,由于各标准的技术方法、统计口径、适用范围各不相同,而且只采用单一标准容易造成评价结果偏向主观,因此应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对象的不同来确定适当的评价标准。

4.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证据收集方法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中,信息资料收集、分析与处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政策法规类、项目类、绩效类和其他资料。我们取得证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主要采取如下途径:

1.由项目执行单位提供;

2.评价小组直接收集:

①现场收集。采用面谈访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实地查勘等方式,收集相关需要的资料。

②查阅收集。评价人员通过公开公布的各类社会、经济、政策、法规等资料中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

③分析取得。评价人员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通过分析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如数据分析、案卷研究、案例研究等途径。信息资料收集完以后,并非都能直接用于分析评价,要根据相关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原则进行审核,剔除掉无效证据,将真实的关键信息形成项目基础数据。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次财政资金绩效主要有以下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工作:

(1)分析本项目相关文件、政策依据,明确本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及标准;

(2)收集整理各个县、各学校项目申报材料,对各个分项目计划情况有大致了解,确定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3)根据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及工作计划。

2.评价实施阶段

(1)评价人员到各个项目单位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评价项目单位的项目进度、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收集相关制度等管理资料,并进行审查,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对各项具体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

3.评价报告撰写和提交阶段

(1)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定量分析,以及现场调查、听取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的定性评价。评价人员综合对整体项目进行评价分析,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2)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评价分析结果,按照评价规范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3)初步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修改,撰写总体项目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部分受助对象已毕业或外出实习,且由于学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已改变,影响了对学生的满意度调查的有效性。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同意安排2018年南宁市师范类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645万元,通过资助政策向中职教育倾斜的制度,改善我市中职学校招生和育人环境,促进职业教育和师范类专业的良性发展。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该项目投入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南宁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制定了《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南教办〔2016〕83号),对中职师范类学生的申请、评审、发放、管理等流程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各学校在南宁市师范类学生生活费补助的申请、评议、公示、发放、归档等环节,能够按照(南教办〔2016〕83号)的规定执行:

资助申请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由学校负责清点核实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的一、二年级学生人数,填报《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学生生活费补助初审名册表》,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公示和确认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学校将拟给予师范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学生生活费补助受助学生名册表》签字确认。并将拟给予师范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名单及《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学生生活费补助名册表》报送同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核准确认

补助发放。每学期结束前,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通过代理银行一次性将补助款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内,并及时和银行对接了解发放动态;

材料归档。各学校落实专职人员负责资助工作,按时上报、收集、整理、归档资助材料;

检查整改。南宁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3.产出

(1)“产出数量—资助就读南宁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数量”,指标值:资助学生人数≥4300人。

2018年,我市共有7989人次中职师范类学生获得南宁市师范生生活费补助,共发放补助资金599.175万元。按照预算,645万元可每学期资助4300名学生,每年资助人次应达到8600人次,但由于中职学校学生流失率较高,实际受助学生仅达到7989人次,占预算的93%,实际资助总人数为5917人(秋季学期一、二年级4022人及三年级已享受春季学期资助的1895人)。

该项目投入自评分为9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产出质量—资助发放流程严格执行”、“产出质量—获资助的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率”,指标值均要求达到100%。

各学校在南宁市师范类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3)“产出时效—资助任务按计划按时完成率”,指标值100% 。

2018年南宁市中职师范类学生生活补助已在学期结束前将资助款按标准发放到申请资助的困难学生手中。由于少数中职学生因年龄、办卡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到银行卡,造成发放时间相对延迟。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9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产出成本—成本控制有效性”,指标值100%按标准发放资助款。

2018年南宁市中职师范类学生生活补助已按照按规定标准(每生每学期750元)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存在未按标准发放的现象。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效果

(1)“社会效益—提升职中生的生活质量;提升社会大众对职校的认识,促进虎扑篮球青少年放心选择职校发展”,指标值为有所提升和促进。

中职师范生生活费补助项目的有效落实,一是生活补助费有效的提升了就读师范类专业的中职学生的生活,确保他们安心在校就读;二是有效的提升了社会大众对职校的认识,促进虎扑篮球青少年放心选择职校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市职业教育良性发展。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2)“社会效益—促进职业教育良性发展,更大发挥职业教育扶贫助困功能” ,指标值为有所促进。

据统计,2018年得到中职师范生生活费补助的7989人次学生当中,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1502人次,占总受助学生的19%,对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有效的发挥了学生资助的帮贫助困功能。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受资助家庭满意度≥90% 。

根据我办发放的学生资助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受助学生对资助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3.63% 。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绩效目标为:对南宁市中职学校师范类专业约4300名学生给予150元/人.月的补助。通过资助政策向中职教育倾斜的制度,改善我市中职学校招生和育人环境,促进职业教育良性发展。截止2018年底,共发放补助资金599.175万元,结余45.83万元。检查未发现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达到年度绩效考评的要求。年度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二)评价结论

1.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8分,其中:

投入指标10分,产出指标48分,效果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2.主要结论

经过资料收集、现场抽查、座谈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 2018年市财政安排的645万元南宁市师范类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符合《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南教办〔2016〕83号)的要求,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投入依据及投入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并建立了相关实施方案,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获奖学生,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机制,激励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为改善我市职业教育办学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上述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南宁市师范类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年度绩效评价自评结论为:优秀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科技助力,动态监管。我市2018年春季学期启用中职学校学生指静脉(人脸)身份识别系统对全市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实行指静脉(人脸)管理, 对学生资助实施动态监管统计,将采集到的受助学生信息作为学校填报国家助学金、中职师范生补助、减免学费学生信息的重要依据,有效防止学校编撰学生信息套取资助资金。

(二)集中统发,高效管理。目前,南宁市师范类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实现集中统发,发放过程做到“资金集中、管理集中、申报集中、发放集中”。“四个集中”凸显四个优势:一是资助发放工作归口管理,预防重复申报。二是减少资金周转环节,提高了助学金发放的使用效率。三是资金到位率(发放到学生手中的成功率)为100%,因技术问题导致助学金发放不到位或不及时的投诉率为零。四是统一的发放程序、表格、档案目录和信息化管理手段,节约了管理成本。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基层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函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基层上报各种数据、材料的时效性较差,档案整理不规范,工作完成的质量不高等方面。产生这类问题的原因:一是受机构编制的限制,各学校虽然建立有学生资助机构和配备了资助工作人员,但学校的大部分资助工作人员都为兼职人员,兼任教学和资助等多重工作岗位,工作任务繁重,时间及精力有限,在开展工作时常兼顾两难、力不从心,只能应付完成。二是有的学校领导对学生资助工作不够重视,指派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能力不足。有的学校资助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交接工作没做好,导致新接手的资助工作人员对资助政策规定的流程工作要求、资助标准不熟悉,在开展工时缺乏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由于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间较晚(一般到11月份),新生在确定享受资助并办好银行卡的时间也较晚,同时中职学校招生门槛较低,学生流动性较大,对准确预算中职师范生补助的资金需求量和补助款项发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

(二)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基层学校资助队伍建设,加强对资助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资助工作和补助款发放的效率。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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