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对县区补助)
项目单位: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主管部门:南宁市教育局
评价人员:梁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第四部分“保障措施”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党中央提出的“建立学生资助制度,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构建和谐、公平正义社会,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的目标,建立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对我市公办、民办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计划资助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校困难家庭小学生5000名,初中学生5000名,资助标准参照执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虎扑篮球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3〕153号)规定的资助标准:小学生每天补助4元,初中每生每天补助5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主要用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
2.项目实施情况
我单位在南宁市教育局领导下,认真贯彻建立学生资助制度,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要求,对我市公办、民办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资助资金分解下达到学校后直接转入受助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或食堂就餐卡。我办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积极推动该项工作,确保资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圆满完成2018年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发放工作。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18年南宁市市本级财政拨付项目总经费共计1001.25万元,我办根据市本级财政安排的2018年资金安排情况,按照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报来的年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校生人数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人数核定学生资助指标,并分解下达资助资金。年度预算批复后,严格遵守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市财政将市本级资助拨付给县区、开发区,各县区、开发区再将经费下达到所辖学校。据统计,2018年共实际资助县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3040人次,其中资助困难小学生31281人次,资助困难初中生1759人次。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绩效目标是2018年计划资助具有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学籍学生,其名单已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档案库的在校小学、初中学生共10000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结果导向与过程控制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内在要求,本次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资金预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一是总目标实现程度。原则要求是:及时、足额发放南宁市就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确保我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费补助。二是评价年度阶段性目标实现程度。具体要求是:对2018年度南宁市本级下达的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资金1001.25万元,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不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
(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类管理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 (对县区补助)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产出质量 |
资助对象确定过程规范性 |
过程清晰透明,无违规操作 |
产出质量 |
资助对象准确性(资助学生中符合条件的资助学生/资助学生*100%) |
100% | |
产出质量 |
资助款按资助标准足额发放 |
不存在不足额发放的现象 | |
产出数量 |
全市资助在校困难家庭中小学生数量 |
≥8000人 | |
产出时效 |
资助任务按计划按时完成率 |
100% | |
产出成本 |
成本控制有效性 |
100%按标准发放资助款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高贫困家庭获得感 |
获得感明显提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受资助家庭满意度 |
≥90% |
3.绩效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但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根据取值基础不同,又分为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三种类型。
(1)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理论上这些标准可以作为衡量和评判的基准,但在具体操作上,由于各标准的技术方法、统计口径、适用范围各不相同,而且只采用单一标准容易造成评价结果偏向主观,因此应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对象的不同来确定适当的评价标准。
4.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证据收集方法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中,信息资料收集、分析与处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政策法规类、项目类、绩效类和其他资料。我们取得证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主要采取如下途径:
1.由项目执行单位提供;
2.评价小组直接收集:
①现场收集。采用面谈访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实地查勘等方式,收集相关需要的资料。
②查阅收集。评价人员通过公开公布的各类社会、经济、政策、法规等资料中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
③分析取得。评价人员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通过分析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如数据分析、案卷研究、案例研究等途径。信息资料收集完以后,并非都能直接用于分析评价,要根据相关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原则进行审核,剔除掉无效证据,将真实的关键信息形成项目基础数据。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次财政资金绩效主要有以下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工作:
(1)分析本项目相关文件、政策依据,明确本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及标准;
(2)收集整理各个县市、各学校项目申报材料,对各个分项目计划情况有大致了解,确定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3)根据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及工作计划。
2.评价实施阶段
(1)评价人员到各个项目单位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评价项目单位的项目进度、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收集相关制度等管理资料,并进行审查,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对各项具体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
3.评价报告撰写和提交阶段
(1)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定量分析,以及现场调查、听取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的定性评价。评价人员综合对整体项目进行评价分析,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2)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评价分析结果,按照评价规范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3)初步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修改,撰写总体项目评价报告。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2018年南宁市市本级财政拨付项目总经费共计1001.25万元,专项用于给予我市公办、民办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计划资助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校困难家庭小学生、初中学生共10000名。此外,部分县区还从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经费共672.85万元,用于确保非寄宿制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充分享受资助。项目投入程序及审核过程符合规定,资金到位及时。
项目投入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过程
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评议、公示、发放、归档等环节,参照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虎扑篮球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3〕153号)规定的资助标准规定执行:
资助指标分配。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学校上报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人数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人数情况为依据,结合市本级财政安排的 2018 年预算情况分配下达,并适当向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等贫困县进行倾斜。资助对象为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学期 500 元,初中生每人每学期 625 元。补助经费用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
学生申请。每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填写资助项目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资助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供的家庭贫困材料进行核验;
评议和公示。学校组成评议小组公平、公正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资金发放。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在 6 月 30 日前完成寄宿生生活费春季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在 12 月 30 日前完成秋季学期发放工作。由学校统一发放,一次性将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发放至受助学生的银行卡或饭卡内,并及了解发放动态;
材料归档。各学校落实专职人员负责资助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收集、整理、归档贫困生资助材料;
检查整改。南宁市教育局每年组织一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检查未发现项目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
3.产出
(1)“产出质量—资助对象确定过程规范性”,指标值:过程清晰透明,无违规操作。在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有据可依、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0分(拟设分值满分20分)。
(2)“产出质量—资助对象准确性(资助学生中符合条件的资助学生/资助学生*100%)”,指标值100% 。2018年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发放流程严格参照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虎扑篮球印发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3〕153号)规定的资助标准规定执行,未发现受资助学生不符合资助条件的情况。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3)“产出质量—资助款按资助标准足额发放”,指标值为不存在不足额发放的情况。2018年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已按照按规定春季学期在6月底前,秋季学期在12月底前将资助款按小学500元/生.学期,初中625元/生.学期的标准发放到申请资助的困难学生手中,不存在拖欠延时现象。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产出数量—全市资助在校困难家庭中小学生数量”,指标值≥8000人。2018年共资助县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3040人次,其中资助困难小学生31281人次,资助困难初中生1759人次。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5)“产出时效—资助任务按计划按时完成率”,指标值100% 。2018年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已按照按规定春季学期在6月底前,秋季学期在12月底前将资助款按小学500元/生.学期,初中625元/生.学期的标准发放到申请资助的困难学生手中,不存在拖欠延时现象。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6)“产出成本—成本控制有效性”,指标值100%按标准发放资助款。2018年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已按照规定春季学期在6月底前,秋季学期在12月底前将资助款按小学500元/生.学期,初中625元/生.学期的标准发放到申请资助的困难学生手中,不存在拖欠延时现象。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效果
(1)“社会效益-提高贫困家庭获得感”,指标值获得感明显提升。2018年共资助县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3040人次,其中资助困难小学生31281人次,资助困难初中生1759人次。做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受资助家庭满意度≥90% 。根据我办发放的学生资助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受助学生对资助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3.63% 。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绩效目标为:及时、足额发放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资助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校困难家庭小学生、初中学生共10000名。截止2018年底,该项目市本级财政拨款1001.25万元及县区财政配套资金672.85万元,均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共发放资助金额1674.1万元,共资助县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3040人次,其中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小学生31281人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初中生1759人次。项目未发现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年度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二)评价结论
1.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9分,其中:
投入指标10分,产出指标79分,效果指标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2.主要结论
经过资料收集、现场抽查、座谈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 南宁市2018年南宁市本级拨款1001.25万元的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投入依据及投入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配备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在南宁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下扎实推进工作,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履行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根据上述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南宁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年度绩效评价自评结论为:优秀。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 主要经验及做法
1.制定量化评估认定方法,实现资助对象精准识别。
2016年3月,我办制定《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精准评估认定工作方案》,从认定原则、认定范围、认定方法、认定机构、认定程序等五个方面规范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标准,明确定位精准评估认定范围。同时,精心设计《家庭经济困难量化评估表》,评估指标包括学生是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是否孤儿、是否残疾学生、是否低保家庭学生、家庭主要成员状况评分、家庭收入来源评分、家庭赡养情况评分、在校学习、生活消费等,分一、二、三个档次对学生家庭困难程度予以赋分,经过民主评议,科学排序,按照学生得分高低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档次。
2. 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增强资助体系完备度。
我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现行国家学生资助体系的状况,设立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大大增强了资助体系的完备度。该项目自从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125万元,计划资助10000名小学和初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非寄宿制学生,各县区还从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经费共672.85万元,用于确保非寄宿制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充分享受资助,有效的填补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补”项目的空白,让虎扑篮球的义务教育非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让他们得以安心就学。
(二) 存在的问题
1. 还未制定该项目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由于绝大多少受助学生为未成年人,无法办理银行卡,对通过银行卡发放存在客观困难。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政策建议
财政应加大投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补助资金,进一步提高资助力度,进一步扩大受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2.改进措施
建立健全市九年制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使资助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