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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02 17:25      来源:南宁市学生资助办   作者:南宁市学生资助办

项目名称:南宁市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

项目单位: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主管部门:南宁市教育局

评价人员:盛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部分“保障措施”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为帮助我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建立南宁市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助制度,对在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时,其名单纳入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且通过当年全国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含高职学院)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大学新生困难学生均可申请资助。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2018年继续资助困难新生3000名(其中市直属学校1150人,县区学校1850人),资助款将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入学补助。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南宁市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虎扑篮球《广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06〕154号)的规定,制定了《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实施细则》(南府办〔2007〕82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虎扑篮球印发2016年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94号)。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积极推动该项工作,并按照2018年高考录取批次分批发放资助款,“录取一批、发放一批”。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款由市、县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统一通过银行储蓄卡一次性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确保每名困难大学新生及时收到资助款,圆满完成2018年南宁市大学贫困新生入学补助发放工作。

(三)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18年南宁市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经费由市本级财政全额承担,补助资金共1200万元,资助标准为: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截止2018年底,我市共有3000名贫困大学新生享受资助,共发放补助资金1200万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结果导向与过程控制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内在要求,本次评价的主要标准是资金预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一是总目标实现程度。原则要求是:及时、足额发放大学贫困新生上大学路费补助,确保大学贫困新生不因经济困难无法入学。二是评价年度阶段性目标实现程度。具体要求是:对2018年度预算安排的大学贫困新生入学补助1200万元,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不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并达到年度绩效考评的要求。

上述预定目标体现资金绩效结果,但需以具体指标来衡量。作为资金的过程控制,本次评价的主要依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虎扑篮球印发2016年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94号)来制定,该文件对资金使用范围、流程等都有具体规定。根据上述文件,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项目专项资金投入的申报、审批、下达环节以及后期对项目进度的跟踪管理情况的评估,对该项目的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果的绩效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地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类管理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受资助困难大学新生人数

3000

产出质量

资助发放流程合格率

100%

产出质量

获资助的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率(受助学生中符合条件学生人数/受助学生总数*100%)

100%

产出时效

资助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率

100%

产出成本

成本控制有效性

100%按标准发放资助款

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辖区内困难家庭的教育资源获得感

有效提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资助困难大学新生满意度

≥90%

3.绩效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但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根据取值基础不同,又分为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三种类型。

(1)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理论上这些标准可以作为衡量和评判的基准,但在具体操作上,由于各标准的技术方法、统计口径、适用范围各不相同,而且只采用单一标准容易造成评价结果偏向主观,因此应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对象的不同来确定适当的评价标准。

4.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证据收集方法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中,信息资料收集、分析与处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优劣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的信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政策法规类、项目类、绩效类和其他资料。我们取得证据及相关信息资料,主要采取如下途径:

1.由项目执行单位提供;

2.评价小组直接收集:

①现场收集。采用面谈访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和实地查勘等方式,收集相关需要的资料。

②查阅收集。评价人员通过公开公布的各类社会、经济、政策、法规等资料中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

③分析取得。评价人员根据收集到的资料,通过分析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如数据分析、案卷研究、案例研究等途径。信息资料收集完以后,并非都能直接用于分析评价,要根据相关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原则进行审核,剔除掉无效证据,将真实的关键信息形成项目基础数据。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次财政资金绩效主要有以下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工作:

(1)分析本项目相关文件、政策依据,明确本项目绩效目标任务及标准;

(2)收集整理各个县市、各学校项目申报材料,对各个分项目计划情况有大致了解,确定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3)根据要求,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现场评价时间及工作计划。

2.评价实施阶段

(1)评价人员到各个项目单位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评价项目单位的项目进度、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收集相关制度等管理资料,并进行审查,按照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对各项具体指标进行计算和打分。

3.评价报告撰写和提交阶段

(1)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定量分析,以及现场调查、听取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情况介绍的定性评价。评价人员综合对整体项目进行评价分析,确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2)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评价分析结果,按照评价规范撰写初步评价报告;

(3)初步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修改,撰写总体项目评价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由于受助对象为大学生,多数不在南宁市内就读,并且由于学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已改变,影响了对学生的满意度调查的有效性。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同意安排南宁市2018年南宁市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经费1200万元,专项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该项目投入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南宁市制定了《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实施细则》(南府办〔2007〕82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虎扑篮球印发2016年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94号),要求教育部门负责资助费用的审核汇总,督导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政策的宣传;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资助资金,检查和监督资助资金的使用;民政部门负责核实学生的家庭情况。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南宁市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路费补助的申请、评议、公示、发放、归档等环节,严格按照桂政办发〔2006〕154号、南府办〔2007〕82号和南府办函〔2016〕94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资助指标分配。根据各有关县区和各学校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考上线情况,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高考上线人数为主要依据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并适当向深度贫困县马山县倾斜。学校优先资助获得大学录取并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家庭经济 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如还有资助名额,由学校根据下达的资助指标确定其他家庭困难大学新生享受资助;

学生申请。各高中学校按照“录取一批、确定一批、资助一批”的发放原则,组织已被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填写《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申请表》、《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申报资助“双承诺”保证书》,学校资助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供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该批次拟受助学生名单和材料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评议和公示。学校组成评议小组公平、公正进行复核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资助发放。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银行卡等信息报市、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备案,由市、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财政部门统一发放,一次性将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发放至受助学生的资助卡内,并及时和银行对接了解发放动态;

材料归档。落实专职人员负责资助工作,上报、收集、整理、归档贫困生资助材料;

检查整改。南宁市教育局组织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南宁市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资料齐全、审核与发放岗位相分离、风险可控。

3.产出

(1) “产出数量—受资助困难大学新生人数”,指标值:3000人。截止2018年底,共发放资助金额1200万元,资助3000名贫困学生上大学。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产出质量—资助发放流程严格执行”、“产出质量—获资助的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率”,指标值均要求达到100%。各学校严格按照发放流程,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给予资助,达到指标要求。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40分(拟设分值满分40分)。

(3)“产出时效—资助任务按计划按时完成率”,指标值100% 。2018年南宁市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经费1200万元,南宁市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截止2018年底,共发放资助金额1200万元,资助3000名贫困学生上大学,未发现有应助未助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无法入学的投诉情况。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产出成本—成本控制有效性”,指标值为100%按标准发放资助款。2018年南宁市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已按照按规定标准(每生一次性补助4000元)发放到学生手中,不存在未按标准发放的现象。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4.效果

(1)“社会效益—提升辖区内困难家庭的教育资源获得感”,指标值为有效提升。

2018年度共资助3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受助学生当中有203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通过对贫困大学新生的资助,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有效的发挥了学生资助的帮贫助困功能,做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10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2)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受资助困难大学新生满意度≥90% 。

根据我办发放的学生资助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受助学生对资助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3.63% 。

该项指标自评分为9分(拟设分值满分10分)。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绩效目标为:及时、足额发放大学贫困新生上大学路费补助,确保大学贫困新生不因经济困难无法入学。截止2018年底,南宁市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经费已经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共发放资助金额1200万元,资助3000名贫困学生上大学。项目不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违法行为,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达到年度绩效考评的要求。年度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二)评价结论

1. 评分结果

根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99分,其中:

投入指标10分,产出指标70分,效果指标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分。

2.主要结论

经过资料收集、现场抽查、座谈以及评价分析等评价程序, 南宁市2018年市财政安排的1200万元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符合《南宁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实施细则》(南府办〔2007〕82号)、《南宁市资助困难大学新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在投入依据及投入程序上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能及时到账,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并建立了相关实施细则,在南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扎实推进工作,及时、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履行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上述项目完成情况,南宁市2018年南宁市贫困大学新生上大学路费补助项目年度绩效评价自评结论为:优秀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南宁“集中统发”模式,被教育部、财政部在全国推广。目前,南宁市中职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以及学前入学补助项目均实现市、县区集中银行统发,发放过程做到“资金集中、管理集中、申报集中、发放集中”。“四个集中”凸显四个优势:一是资助发放工作归口管理,预防重复申报。二是减少资金周转环节,提高了助学金发放的使用效率。三是资金到位率(发放到学生手中的成功率)为100%,因技术问题导致助学金发放不到位或不及时的投诉率为零。四是统一的发放程序、表格、档案目录和信息化管理手段,节约了管理成本。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加强对各高中和中职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保护高考学生利益,尤其是在受助学生资格审核方面,一是发放录取通知书高校的真假鉴别能力;二是正规大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的录取层次鉴定能力,尤其是自考和函授录取通知书。

2.业务档案科学规范归档问题。主要包括决策过程归档,业务档案有序装订,系统导出档案错误更正等等。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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