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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虎扑篮球下达南宁市本级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7 16:57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    文号:南教资助〔2018〕47号

江南区、良庆区、经开区、东盟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普通高中,各事业办、民办普通高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虎扑篮球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桂财教〔2018〕126号)和《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教育局虎扑篮球下达2018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南财文〔2018〕449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指标(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学杂费补助对象

(一)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二)既是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属于库区移民子女身份的,给予按标准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不再重复享受库区移民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

(三)普通高中贫困户复读生不在免除学杂费范围内。

二、免学杂费补助标准

(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城市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其中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590元,免课本费、住宿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410元。农村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900元,其中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540元,免课本费、住宿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360元。

(二)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城市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800元,其中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395元,免课本费、住宿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405元。农村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00元,其中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360元,免课本费、住宿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学期340元。

三、免学杂费学生的认定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在校学生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

(二)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三)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四)残疾学生的认定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为准,由残联负责。

四、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核拨

(一)本次下达资金以2018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为依据,并结合2018年已下达的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以及自治区下达我市的补助资金情况按一定比例核定结算全年资金。

(二)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相关城区、开发区的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通过分解国库预算指标或转移支付的形式核拨。各事业办、民办普通高中的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转账拨付到学校对公账户。

(三)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是贫困户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后,为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财政核拨的补助资金。资金使用范围与学校收取的学杂费等非税收入资金使用范围一致。

(四)各学校在秋季学期开学时,不得向符合免学杂费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收取学杂费。各公办学校应于11月16日前按“收多少、退多少”的原则,向符合免学杂费条件的学生退还实际已收取的学杂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收费标准高于免学杂费补助部分的,按免学杂费补助部分进行退还,学杂费收费标准低于免学杂费补助标准的,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杂费标准退还。

五、其他要求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办、物价局《虎扑篮球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8号)和市教育局、财政局、扶贫办、物价局《虎扑篮球落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南教资助〔2016〕35号)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公示、学杂费减免和报表上报等工作。各学校应及时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如下达的财政补助资金存在缺口的,应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虎扑篮球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7号)“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要求予以解决,不得以财政补助资金未到位为由不落实资助政策。如因免学杂费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学校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反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盛 金,5775286。

附件:南宁市本级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学生免学杂费补助指标分配表

南宁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7日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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