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南宁市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于4月30日前将本县区方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发送到邮箱:nnjyjfpb@163.com。
联系人:农业吉 蒋 宾 联系电话:2807486
南宁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日
南宁市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虎扑篮球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虎扑篮球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南发〔2018〕22号)和《广西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桂教扶贫〔2018〕11号),进一步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深度贫困地区和各年度预脱贫县,坚持突出一个首要目标、落实两项资助政策、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行动,以更加有效的举措,坚决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紧盯教育脱贫攻坚目标,强化工作举措,压实各级责任,注重提高质量,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贫困地区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我市决胜全面小康、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不断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基础条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控辍保学责任机制,严格执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下简称:“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全部入学(因身体重度残疾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入学的除外)和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贫困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2018年不低于93%、2019年不低于94%、2020年不低于95%。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达到95%以上,与全国同步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一)突出一个首要目标,确保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应读尽读。
以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为首要目标,认真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和特殊教育工作。
1.抓好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强化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责任。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及时做好学生辍学标注登记工作,并确保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和实际保持一致。落实依法劝返制度,通过上门劝返、行政督促、司法督促等复学措施,督促家长依法送子女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联防联控作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严肃查处用人单位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为,营造控辍保学良好社会氛围。实施质量控辍,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吸引力。深化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学生愿学、乐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和中小学校结对帮扶工作,不断提高乡村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要积极探索初中职业教育渗透,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有效防止初中生辍学。实现2019年贫困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不低于94%的目标。
2.加强特殊教育。落实各级政府法定责任,扩大贫困地区特殊教育资源。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实现市、县(区)两级特殊教育指导(资源)中心全覆盖。加快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组织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摸底排查,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上学“一人一案”,逐一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力争到2020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95%以上。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特教津贴,对送教上门教师,承担随班就读指导和“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
(二)落实两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
1.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全面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简化认定程序,对于能够证明贫困户身份的扶贫部门贫困数据库贫困信息截图等,均可作为贫困生认定材料,优先支持贫困户子女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应加强对贫困家庭学生的精准核查、主动排查,每年开展贫困家庭学生受助信息数据比对及查缺补漏。对未及时提交建档立卡贫困户材料的学生做到随到随补,并从提交申请当学期起享受相关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资助“一个不漏”。在应用好“广西教育精准资助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力争实现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信息对接与共享,提高系统数据质量和完整度。加大对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等预脱贫县的资助政策的优惠,每年在下达学生资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期间,分配下达的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名额增幅不低于10%,适当增加南宁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等项目的资助名额。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统筹本级财政资金设立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资助政策,补齐政策短板。加大对贫困地区资助工作培训和指导力度,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学生资助人员业务能力。
2.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精细化管理,针对全市试点6个县区,每年组织1次营养改善计划专题培训,开展1次营养改善计划专题检查,提高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水平;强化监督指导,到2020年,力争实现所有试点学校食堂持证运营,督促邕宁区按时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任务。
(三)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办学质量。
1.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2018年—2020年统筹各级各类专项计划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投入资金3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项目175个,力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通过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厕所等生活设施,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实现寄宿制学校“一人一铺”达标率90%以上;进一步改善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逐步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2.加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尚未接入互联网的贫困地区中小学校要尽快完成宽带网络接入,已接入互联网的学校要对现有网络进行宽带提速升级,具备条件的教学点实现宽带网络接入。推动贫困地区各校为每个教学班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为教师配备教学用计算机。根据教学需要为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计算机网络教室,提高生机比。到2020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网络教学环境全面普及。推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同步课堂”建设与应用,开展网络环境下“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广泛应用,促进贫困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3.加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师、高中教师的补充力度。深入推进教师交流轮岗,积极实施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促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落实广西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配合做好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到我市贫困县的乡村学校支教。着力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通过短期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教下乡、双师教学等多种模式,大力加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培训,将“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和市级培训指标向贫困地区倾斜,每年培训贫困地区农村教师1000人次。切实提高教师待遇,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推动提高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鼓励各地根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扩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贫困地区优秀教师奖励资金,用于奖励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农村教师。配合自治区教育厅做好中国平安“村教”工程志愿服务项目。
(四)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助推教育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1.开展职业教育脱贫行动。为有就读职业学校意愿的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对已经就读职业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编入职业教育圆梦班,全程跟踪,结对帮扶,提供精准就业指导,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子女实现就业。指导有条件的贫困县对照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开展城乡职业学校合作帮扶,增强贫困县职业学校办学吸引力。
2.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加大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提高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加大贫困县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力度,每年组织举办中华经典诵读大赛、汉字听写大赛指导教师培训班和“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幼儿园骨干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等,定向给予贫困县区教师名额不少于100人;推动贫困地区开展“小手拉大手”、“人人通”等多种形式的普通话培训。每年组织100名贫困县区骨干教师观摩汉字听写大赛、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加大推普脱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全国推普周宣传平台,深入贫困县区开展推普脱贫宣传活动和“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进一步提高推普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效益。
3.深化粤桂教育协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广东帮助我市贫困县新建或迁建中小学项目的建设工作。指导隆安粤桂小学做好师资配备工作。深化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帮扶,落实《粤桂普通高中结对帮扶实施方案(2018-2020 年)》,指导我市11所学校与广东省茂名市11所优质学校共同推进结对帮扶工作。每年接收60名广东茂名市结对帮扶学校教师到我市上林、马山和隆安3县的高中支教,每年选派我市上林、马山和隆安3县的60名教师到广东茂名的高州市、化州市和电白区结对学校跟岗学习,协助茂名市做好每年为南宁市培训一批骨干教师、校长工作。开展中职院校结对帮扶,推动我市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中等职业学校分别与茂名市高州市第一职校、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化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双方签订对口帮扶协议。对接协调茂名市职校每年与我市结对帮扶职校开展交流活动,定期安排教师交流学习,并在师资培训、资源共享、指导校企合作及完善专业建设等方面开展对口帮扶工作。通过实施粤桂帮扶计划和引智入桂项目,进一步落实南宁市、茂名市教育局“携手奔小康”教育扶贫协作框架协议,构建茂名、南宁教育帮扶和交流工作机制。
4.持续开展教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教育扶贫项目资金常态化监管,定期开展项目资金清查排查,优化资金拨付程序,解决资金闲置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扶贫项目资金审计,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专项检查、专项审计、动态监控等形式,加强教育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大兴调查研究、真抓实干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了解贫困地区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实际情况,切实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每年联动协同驻教育组纪检监察组开展1次全市教育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督查,集中力量解决教育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措施不精准等突出问题。拓宽信访渠道,支持群众反映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工作,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张贴警示教育海报等形式,真正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进教育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三、组织保障
(一)抓党建促脱贫,强化组织领导。
深入实施“先锋引领·脱贫攻坚”大行动,以队伍建设、基础保障、组织覆盖、提档升级“四大行动”为抓手,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市教育局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各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
(二)加强管理和监督,完善督查考评机制。
每学期开展一次教育扶贫的专项调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区教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重点调研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等情况。县(区)级教育部门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教育发展年度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将教育扶贫工作列入教育工作考评内容,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落实市扶贫办脱贫攻坚督查考评工作。
(三)压实脱贫责任,突出县区主体。
各县区教育局与南宁市教育局签订脱贫摘帽决战决胜责任状,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指标,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要求,严格履行教育行政部门责任。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县区政府汇报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推动健全和完善县区领导牵头。各县要结合实际,制定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举措、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帮扶对象落实到具体学生、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学校、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年度,要实化细化教育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
(四)强化宣传鼓劲,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教育脱贫攻坚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广泛宣传教育脱贫的各项惠民、强民、富民的政策措施,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要积极宣传推进教育脱贫攻坚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强大引领作用,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全力营造教育脱贫攻坚良好氛围。
(五)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增强发展能力。
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做好教育扶贫项目资金的落实,优先、重点确保深度贫困地区、预脱贫县的教育投入,教育涉农专项资金原则上不低于总额50%的比例投入贫困地区。加大教育领域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力度,扶贫资金优先保障贫困地区资金需求。
附件:1.南宁市4个贫困县义务教育基本情况表
2.南宁市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2018-2020年)任务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