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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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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父母双方在本市城区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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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自治区教育厅虎扑篮球印发<虎扑篮球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 《自治区教育厅虎扑篮球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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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则上需提供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以上四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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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个人申请→学校初审→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统筹安置→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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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每年4月-7月,详情请登录南宁市教育局,各县区、高新区政府官网、教育局官网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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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相关县区、高新区教育局,各中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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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5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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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
兴宁区教育局3290957、江南区教育局4887965、青秀区教育局5826379、西乡塘区教育局2802396、邕宁区教育局4724851、良庆区教育局4505255、高新区教育局5816845、南宁市教育局2807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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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免费?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初中) 指引
发布时间:2026-01-16 10:4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