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初中)? |
办理条件? |
父母双方在本市城区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办理依据? |
《自治区教育厅虎扑篮球印发<虎扑篮球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 |
办理材料? |
1.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 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 3. 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以上四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个人申请→学校初审→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统筹安置→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
办理时间? |
每年4月—7月,详情请登录南宁市教育局,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官网了解? |
办理地点? |
相关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 |
办理时限? |
5个月? |
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
南宁市教育局2807209、兴宁区教育局3290957、江南区教育局4887918、青秀区教育局5826379、西乡塘区教育局2802396、邕宁区教育局4724851、良庆区教育局4505255、高新区教育局5816845 |
收费情况? |
免费?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初中) 指引
发布时间:2024-11-29 16:25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