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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宁市教育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

发布时间:2026-03-31 18:19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单位名称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主要措施

具体活动(线上、线下、场次)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责任人

南宁市教育局

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师生

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日常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

2.组织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

3.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4.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

2026年12月31日

政策法规科

张旭

南宁市教育局

党章党规

局机关全体党员

组织各支部抓好“三会一课”

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

2026年12月31日

机关党委

谢国静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师生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切实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把宪法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开展民法典相关主题活动、“12.4”宪法宣传周活动。

1.组织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

2.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和“12.4”宪法宣传周活动

3.开展民法典相关主题活动。

2026年12月31日

政策法规科

张旭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家长

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控辍保学行动开展普法宣传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结合开学检查、家访、控辍保学劝返等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2026年12月31日

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教育管理科)、人事科(教师工作科)

陈妍妤

邓莉

杨毅

农剑锋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义务教育学校师生、家长

1.在义务教育招生文件中明确有关要求

2.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

3. 要求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中开展普法宣传,如家访、发放宣传资料等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结合开学检查、家访、控辍保学劝返等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2026年12月31日

基础教育科、招生考试科、人事科(教师工作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教育管理科)

陈妍妤

秦媛

农剑锋

杨毅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家长

通过专题学习、座谈会、讲座、新媒体宣传、发放资料、组织宣讲活动、日常宣传、咨询解答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结合职业学校招生、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2026年12月31日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邓莉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幼儿园师生、举办者

通过专题学习、讲座、新媒体宣传、日常检查、咨询解答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结合幼儿园招生、开学检查、交流培训班等工作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2026年12月31日

基础教育科

陈妍妤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全市教师

贯穿教师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过程,规范教师权利救济程序。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结合教师培训、师德教育月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2026年12月31日

人事科(教师工作科)、市师培中心、市教科所

农剑锋

莫尧

李杰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家长

结合开展安全教育、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依托法治副校长的法治专题讲座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3.开展扫黑除恶、安全教育、法治进校园等主题活动。

2026年12月31日

基础教育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政策法规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教育管理科)

陈妍妤吴健

张旭邓莉

杨毅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家长

结合开展扫黑除恶、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依托法治副校长的法治专题讲座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3.开展扫黑除恶、安全教育、法治进校园等主题活动。

2026年12月31日

政策法规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教育管理科)

张旭

吴健

陈妍妤

邓莉

杨毅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家长

1.通过专题学习、座谈会、法治讲座、新媒体宣传、发放资料、组织宣讲活动、日常宣传、咨询解答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

2.结合“开学第一课”等德育活动,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结合“开学第一课”“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升国旗仪式、主题班团队会活动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开展广泛宣传。

2026年12月31日

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陈妍妤

邓莉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师生

结合“推普周”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开展“推普周”主题活动等。

2026年12月31日

基础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陈妍妤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家长

1.通过专题学习、讲座、新媒体宣传、发放资料、组织宣讲活动、日常宣传、咨询解答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2.通过升国旗仪式、主题班会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3.深化与公安机关合作,共建“平安校园”,保护未成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1.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教育

2.通过开学第一课、升国旗仪式、班(队)会、法治副校长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依托家长会、家长学校系列活动开展家长法治宣传教育

2026年12月31日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

政策法规科

?

吴健

张旭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市直属各学校

通过新媒体宣传、日常管理、检查、咨询解答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1.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教育

2.结合日常管理、检查、咨询解答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2026年12月31日

政策法规科

张旭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市直属各学校师生

开展系列品牌活动,深化青少年常态化交流机制,推进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

1.办好“广西三月三”校园民族文化系列活动。

2.持续推进“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桂在行动”。

3.拓展桂港澳台青少年交流。

4.构建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共同体。

5. 系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2026年12月31日

工委宣传部、基础教育科

陈妍妤

许涛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

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

通过新媒体工作会议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典型案例教育。

2026年12月31日

局办公室

林柳妮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信访工作条例》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师生

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3.3.结合思政、三防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依托法治副校长的法治专题讲座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2026年12月31日

学校安全稳定科、工委宣传部

吴健

许涛

南宁市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举办者、师生

1.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

2.对民办学校进行开学检查、年度检查。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每年度指导督促各县区对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牵头开展检查工作不少于2次。

3.对民办学校进行年度检查。

4.向社会公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2026年12月31日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教育管理科)

杨毅

南宁市教育局

《教育督导条例》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责任督学

开展专题学习、新媒体宣传、督导检查等,把教育督导条例有关内容融入教育管理过程。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开展县(市、区)、开发区督导部门负责人、责任督学骨干培训。

3.结合教育督导检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26年12月31日

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韦金凤

南宁市教育局

幼儿园管理条例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幼儿园师生、举办者

通过专题学习、讲座、新媒体宣传、日常检查、年度检查、咨询解答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结合幼儿园招生、开学检查、交流培训班等工作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2026年12月31日

基础教育科

陈妍妤

南宁市教育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法》

各县招生办、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点考试工作人员、考生

1.召开考试考务工作培训会

2.通过报名网页、准考证、签订考试承诺书进行普法宣传。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开展各项考试工作前召集各县级教育部门、招办负责人学习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单位向各考点学校、考生大力宣传考试相关法律法规。

3.在考点宣传栏、考场门口等醒目处张贴考场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条款。

4.考前对考生开展诚信教育和法治教育,要求考生签订考试承诺书。

2026年12月31日

市招生考试院

兰显云肖雷

南宁市教育局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家长

1.通过专题学习、座谈会、讲座、新媒体宣传、发放资料、组织宣讲活动、日常宣传、咨询解答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2.通过网络宣传、升国旗仪式、主题讲话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3.关注舆情,引导未成年人参加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通过新媒体开展线上普法宣传。

2.通过开学第一课、升国旗仪式、班(队)会等方式利用好人好事等真实事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依托家庭教育讲座、家长会、家长学校系列活动开展广泛宣传。

4.强化网络管控治理和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2026年12月31日

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工委宣传部学校安全稳定科人事科(教师工作科)

陈妍妤

邓莉

许涛

吴健

农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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