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
???目前,南宁市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已启动。今年,南宁市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财政资金1797.05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上大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无忧入学、安心求学。
兴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学生和家长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南宁市第二中学向高三毕业生开展大学入学前防诈骗教育。
?南宁市第三中学学生了解资助政策。
南宁市第五中学高三毕业班学生阅读《求学·助学助考手册》。
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学生资助政策。
加大宣传力度 实现学生家长资助政策知晓全覆盖
“很开心,上大学就不必为学费而苦恼,安心读书,我对未来更加充满信心!”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的高考生小杰(化名)对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充满期待。
小杰居住在邕宁区那楼镇,属于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其家庭主要经济来源靠妈妈一人在家务农和外出务工。上高中时,小杰申请到国家助学金和免除学杂费项目,减轻了不少生活负担,让他能全身心地投入学习。高考前,学校就向全体同学宣传了大学新生资助政策。
今年5—6月,南宁市教育局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全市各高中学校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方式,助力学子逐梦启航。其中,离校前通过“资助课”“诚信课”,向高三毕业生讲解大学阶段资助政策,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观看资助政策、诚信政策宣传片;向高三毕业生发放《致毕业生家长一封信》《求学·助学助考手册》《2023年南宁市学生资助项目简介》等政策宣传资料11.33万份,让学生及家长在第一时间了解资助政策,实现宣传全覆盖。
三级财政资助 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大学梦”
今年,南宁市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财政资金1797.05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上大学,其中自治区财政和中央彩票公益金共417.05万元,南宁市财政安排1380万元。各县(市、区)视本级财力情况,相应安排专项资金对本辖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根据当地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各高中学校将按照“录取一批、资助一批、统筹资源、应助尽助”原则进行资助,结合困难程度优先资助该批次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新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前,可向原就读高中学校资助部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还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解决部分学费、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还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热线电话开通 应选择正规渠道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目前,全市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已开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热线电话,学生、家长可在周一至周五行政上班时间咨询助学贷款、入学补助等方面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开学前后一般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不法分子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通过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等各种手段骗取钱财,学生与家长应仔细甄别信息来源,并向自己毕业高中的老师和户口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不要点击来历不明的含网址链接的短信、彩信、邮件等,不要轻易安装下载不明软件,保管好个人身份、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切勿将密码及验证码告诉陌生人。
项目类别
困难大学新生可申请的资助项目
●南宁市资助项目
2023年,南宁市财政安排1380万元,资助460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资助金额为3000元/人,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上学补助,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该项目可向原就读高中申请。优先资助该批次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新生(主要是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脱贫家庭学生等特困群体)。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和自治区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自治区财政为被高校录取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困难大学新生提供入学补助,其中资助到广西区内院校就读的困难大学新生补助500元/人,到广西区外院校就读的困难大学新生补助1000元/人。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该项目可向原就读高中学校申请。两个项目不能重复申请。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困难大学生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确定。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当年起需要支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贷款利率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县(市、区)配套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
1.武鸣区:2023年计划安排20万元,对本城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当年通过高考、高职单招、分类考试等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广西区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广西区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2.横州市:2023年计划安排40万元,对横州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当年通过高考、高职单招、分类考试等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资助。
3.上林县:2023年计划安排10万元,对上林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当年通过高考、高职单招、分类考试等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广西区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广西区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4.隆安县:2023年计划安排20万元,对隆安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当年通过高考、高职单招、分类考试等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且按照志愿到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服务指引
符合资助条件的同学可致电高中学校所在的县(市、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了解本地区大学新生政策及办理手续。
南宁市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南宁市 0771-2618970、5775286
兴宁区 0771-3290628
江南区 0771-4886066
青秀区 0771-5826380
西乡塘区 0771-3802753
邕宁区 0771-4713388
良庆区 0771-4119366
武鸣区 0771-6235758、6212819
横州市 0771-7226299
宾阳县 0771-8230115、8230269
上林县 0771-5226107
马山县 0771-6880650
隆安县 0771-6528686
南宁高新区 0771-5816945
南宁经开区 0771-4950793
广西—东盟经开区 0771-6336659